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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日报:“世界水日”聚焦河湖生态保护 留住绿水需新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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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3-24 10:41:55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在田军看来,千百年来曾遍布成都的河湖水网仿佛在一夜之间消逝了,取而代之的是钢筋水泥构筑的现代都市。打小在锦江边上长大的她,还怀念着儿时出门下河捕鱼捞虾的美好时光。


  “河流与每个人的生活息息相关,成都人从骨子里就有种亲水情结,我也不例外。”带着为河流代言的初心,田军发起成立了非营利民间环保组织――成都城市河流研究会。


  据河流研究会不完全统计,几十年间,成都有近300处河道被填塞或覆盖。成都河流面临的窘境并非孤例,在快速工业化、城镇化的裹挟下,许多城市和乡村的河流湖泊日益萎缩、污染加剧已是不争的事实。


  3月22日是世界水日,我国纪念2014年“世界水日”和“中国水周”活动的宣传主题为“加强河湖管理,建设水生态文明”。世界水日来临之际,科技日报记者采访业内专家,请他们为河湖生态健康把脉。


   缘何受伤的总是河湖


  为河湖保护奔走多年的田军坦言:“一旦与人类扩张的生活相冲突,河湖从来都是牺牲品。”


  位于四川省成都市区中心的西郊河就有过数次死里逃生的坎坷经历。据田军回忆,2005年初,西郊河琴台路段十几家商户联名向市政府写信,提议在这段700米长的河流上加“盖子”,改建成停车场。在河流研究会的力争下,这一提议作罢。


  转眼到了2009年,成都修建内环单向环线时,西郊河琴台路段水域恰好是环线最后的缺口。城建部门决定将路面直接盖在河面上,开始在河道底部打桩。


  发现这一苗头后,河流研究会积极为保住西郊河奔走。几经周折,一位副市长紧急叫停了西郊河加盖工程。


  好景不长。半年后,河流研究会接到政府部门通知,要求派人参加“西郊河方案研讨会”。会上,政府部门公布的新方案提出将“河上加盖”改为修高架桥,这样河流不会被完全掩盖,河面将缩短到300多米。河流研究会再次打响西郊河保卫战,田军和同事们动员多方力量,迫使成都建委在2011年作出撤销工程并恢复西郊河原状的决定。


  命运多舛的西郊河终究是保住了,但不是所有河湖都有这般幸运。北京林业大学生态法研究中心副主任杨朝霞表示,近年来,随着我国工业化和城镇化进程的加快,部分地区在发展中填河造地、围河造地、明河改暗河等问题日益突出,河道、湖泊在城市建设过程中被侵占或掩埋的问题特别严重,致使大量水面丧失。“比较典型的有江苏中部里下河地区,湖荡面积从解放初期1000多平方公里萎缩到现在不到60平方公里。”


  中国水科院副总工程师程晓陶在地方调研时发现,一些河网原本发达的南方城市正在有规划地进行河网填埋。城市快速发展带来旺盛的交通、住房需求,填埋河网来修路造房既没有高昂的拆迁成本,又不侵占受红线保护的耕地。加之污染早已将记忆中美丽的河湖变成了臭水沟、臭水塘,周边居民有改善居住环境的迫切需求。“在各种利害取舍下,侵占河湖的短视行为成为了一些地方政府‘自觉’的选择。”


  在杨朝霞看来,违法成本过低也是导致围湖造地、围垦河道屡禁不止的原因之一。依据现行《水法》,对围湖造地、围垦河道将处以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在巨大的经济利益面前,这一罚款数额过低,缺乏应有的威慑力。而《河道管理条例》甚至没有规定具体的罚款数额,缺乏应有的可操作性。


  杨朝霞进一步指出,针对围湖造地、围垦河道等危害河湖生态的违法开发利用行为和政府部门的不当决策及执法不作为,有必要设立环境公益诉讼制度,通过民间组织和公民的起诉,充分运用司法的力量来加强对河湖的保护。


   留住绿水需要新模式


  国家统计局发布的数据显示,截至2013年末,我国城镇常住人口73111万人,比上年末增加1929万人,城镇人口占总人口比重为53.73%。发达国家城镇化发展的历史经验显示,城镇化水平在30%―60%之间是城镇化进程的高速发展阶段。


  “这意味着我国目前仍处于城镇化快速发展阶段,已经受损的河湖生态面临着更为严峻的挑战,在这种大背景下,如何保护好河湖生态,留住健康的河湖,需要探索新的模式。”程晓陶指出。


  据水利部统计,2010年全国废污水的排放总量达到了792亿吨,造成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仅为46%,丧失利用价值的劣五类水质河长占20%。工业企业是废污水排放的主力,然而,目前针对企业污水排放的监管在程晓陶看来很不合理。


  “为了发展经济和获取税收,地方政府默许高耗水、重污染企业的存在。环保部门只顾收缴排污费、罚款,污染企业由此获得了‘排污权’。一旦污染严重、民怨沸腾,政府就出面强制关停企业。将企业要么当做唐僧肉,要么当做替罪羊,不可能从根本上解决污染的问题。”


  曾在日本留学的程晓陶,对日本在水环境治理方面的实践和理念有着深入的了解。上世纪五六十年代,日本在快速发展阶段也付出了水环境遭受严重污染的沉重代价。为了避免污染治理短期增加企业成本,降低日本商品的市场竞争力,日本政府采取了向企业提供特别贷款的方式帮助企业进行污水治理,并立法规定了达标的期限。“这种做法既体现了‘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又为企业的健康发展创造了良好的环境,从而使全社会形成了水环境保护的合力。水环境治理成败的关键,在于政府与企业之间能否形成良性的互动机制。”


  “河湖污染,表象在水里,根子却在岸上。”杨朝霞对科技日报记者说道。他认为,现行的水质监管体制,是以行政区划和部门分工为基础的,呈现出典型的“条块状”监管模式特征。一条河流的水质管理,被分散在水利、环保、渔业等多个部门,同时,分割在流域内的不同行政区。这种“条块状”体制既可能导致监管盲区,还可能造成推诿扯皮的严重弊端。“因此,有必要对现行的水质监管体制进行改革。譬如,将涉及水质监管的事务交由一个部门来统一管理。”


  采访中,田军的一句话给记者留下了很深的印象。“城镇化带来的便利生活,某种程度上也割裂了人与河湖的直接联系,不再需要下河打水的人们有谁认真想过喝的水从哪来、用过的水往哪去?媒体记者们也就是在3月22日这样的日子才想起来关注河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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